法律咨询

我的朋友一个星期前因为胃病在县医院做手术,在此次手术中由于护士的失误,造成医疗事故,现在医院评定为四级医疗事故,我想问一下律师的是,四级医疗事故的评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般情况下,哪些属于四级医疗事故的呢?

医疗纠纷
2018-03-25 14:30: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包括以下这些情形: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9、一拇指末节1/2缺损;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15、剖腹产引起胎儿损伤;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 对鉴定不服的 申请再次鉴定
  • 四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就三级
  • 需要到专业机构鉴定确定
  • 您好,首先向您解释一下,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具体而言包括16种,例如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拔除健康恒牙等等。囿于回答字数限制,无法一一列举,您可以查阅《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做进一步了解,谢谢。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