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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一间上市企业工作了两年多,这个月辞职了,但公司领导不给休年假,这样合理吗?麻烦告知,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4-09 05:43:3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你要求休年假是合法要求,你单位应予以支持。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状况要求,不给劳动者休年假的话,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这样你可以选择不休年假,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3倍工资的补偿。建议和公司协商一下。
  • 您好,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可以来电详谈,我给您做具体指导。
  • 您好,不合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不合理,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 可以与公司协商补发未休年休假工资。
  • 年休假看你工作年限,和社保无关,社保只记录各项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假天数与其自身的工龄挂钩: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三)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该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由于职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承诺的除外。
  • 您好!这样是违法的!您可以联系我申请仲裁!
  • 不合理,建议让公司出具书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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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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