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校期间一直殴打学生,多次违反校纪校规,用水果刀捅伤我,学校是否负有不作为的责任。 我是一名学生,同时也是一名班长,我班有一位同学,在校期间一直殴打学生,多次违反校纪校规,我多次向学校申请开除该名学生,学校一直不开除,导致这名学生对我怀恨在心 用水果刀捅伤我,现在该学生已经刑拘,学校是否负有不作为的责任。学校是否负有责任

其它综合
2018-03-23 13:38: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是多大年龄的学生?一般这种情况学校是承担补充责任的。请问您有没有和加害方协商过赔偿事宜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希望以上可以帮助到您,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电或添加微信随时咨询。
  • 你好,可以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