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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是注册和上师都是在国内的企业,但是最近有一家外资公司想要把我们公司给并购进去,我主要是作为原来的企业的员工想要知道一下外资并购后原企业要怎么补偿员工呢,我们员工能不能够核心的企业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继续工作呢,还是会被怎样补偿?

劳动纠纷
2018-03-23 07:51: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们这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可以整合工时,给你经济补偿。如你工作满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由于并购有几种方式,因此,要看你所在的企业被并购后是否仍然存在,如果企业还存在,那么你和你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也继续有效,所以你仍然可以留在该企业工作,关于岗位你可以和企业协商,如果该企业不存在了,而新公司也没有给你工作,那么你可以获得经济赔偿,可以按照你工作年限来算。如果该企业拒绝支付赔偿,你可以采用仲裁方式要求该企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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