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有一个问题,我先为一个好朋友,朋友问他的朋友借了伍万元,因为他本人未带卡就要他朋友打在我的卡借钱的一方我不识,钱汇到后我把钱钱取出来交结了朋友,对方我跟本不识当时钱到我卡后马上交给了朋友,当时还让收到五万的朋友写了一份收条,转眼时间过了一年借钱拿了一份起诉书请我帮忙交给法院,在这期间他同时又找了另一个人,那个人我也是通过借钱方认识的,那个人找过几次慢慢我们就认识了,有一天家里面要交房子的预付款,十伍万,因为帮他的人是搞工程的没办法我打电话请他朋友借五万元,一打电话他朋友马上就答应了,就约了一个见面的地方,见面后对方要求我补上一份也就是偕给我朋友钱的那个人他那个五万就是他朋友在他这里面借的,必须写完后才谈当我把第一个借他朋友五万写完了后,就找各种理由比如要房产证还要老婆一起来签名,回去商量了老婆不同所以写借钱的借条也忘记拿了,过了两个月法院传传票到了于那天开.延,在法院我前后因果全说包括借钱给我朋友让我把起诉书以及收条一起交给法官了但最终还是判我还对方五万从那以后在我的心里我没有公平,判决后判官要我在十五天内到江苏宜兴法院起诉,等我去后他们、说收条起不到任何作,当时我马上回当地法院起诉,我请律师律师要律师费我拿不出钱,所以就没有起诉的念想了,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我不相法院,在我的应相里,他们都是帮有钱人说话

债权债务
2018-03-23 12:57: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坐等对方把钱给您送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