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從2007年跟他簽了一次合同。2012年。又簽了一次合同。到了2007年10月,大病,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三級。很高危。然後公司今年又要簽合同,她會不跟你繼續簽下去嗎?他就不管你了,因為你生病了,不能幹活了,拖累了他,會不會這樣狠心?兩次合同已經超過十年。請問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已經在幹了十年了,以上。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理睬也不跟你簽。會不會公司怕跟你再繼續簽下去,他還要給你交社醫保還有最低工資,他不願意。是國企的。

合同纠纷
2018-03-23 13:09: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