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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原属国有企业职工,现由原主管局下文把我们单位托管给另外一个单位,文件明确托管单位要把我单位的一切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好〈如所欠职工工资等〉,可我单位把所有手续交到托管单位后,事情发生了变化,所欠我们在岗职工的工资得不到补发,还说要以收定支,减少我们的工资,我们所有职工不同意,多次找领导未果,请问我们现在该向什么地讨要我们上班所得报酬?谢谢

其它综合
2018-03-22 22: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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