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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离婚案件当天判财产分割吗

民事相关
2018-03-27 22:03: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你好,当天是不判决的。
    追问:我在婚前07年末年买的房子,房款第一次先交百分之五十,等房子交工在交剩余的全不费用,但是购房合同我不记得当时签没签,当时交钱开的普通收据,开发商说新房入户三年才可以办房照,等房子三年的时候交钱的普通收据才给换成正式发票,这样房款的正式发票上显示2010年,的,我是2009年8登记结婚,现在要离婚了,我怎么能够证明我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呢,我现在找到了2008交费的物业费和卫生费的票据,这个票据可以在法院作为证据吗,这个这个票据能证明我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如果不行,我还的去哪里找证据,找到什么证据才能够证明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