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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号离职了 提前5天提的 和公司商量后离职成功 不过后面需要回公司交接工作 我想问的是交接工作的时间是义务的吗? 公司需不需要给工资?公司交接的时候可以拒绝新工作任务吗?以为公司以我在公司工作遗留问题想给我加新的工作内容 而原本的原因是公司到我2月28号离职的没有提供的可干工作的条件 而且到现在一直以社保公积金结算原因未支付工资 工作期间到离职没给我劳动合同 我应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8-03-22 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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