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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八月份在整容医院做的激光祛斑手术,当时他们通过口头告诉我我这个是雀斑,通过三次的治疗可以祛除百分之八十,让我交了5900元,我当时答应了,就签了合同,(合同上没有写明祛除百分之八十)然后三次过后他们告诉我我这个是雀斑样痣,三次去不掉,让我继续交钱做治疗,我没有答应,因为我的脸做完之后斑扩大了范围,他们点痣的地方还留下了肉粉色的坑,斑的颜色最多也就祛除了百分之二十左右,我当时年纪只有十八九岁,他们这个属于欺骗吗?我现在要求她们退回我做手术的5900元他们不同意,我这种可以起诉吗?成功率高吗?麻烦您了

民事相关
2018-03-22 20:22: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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