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被判死缓,没收个人财产.但是现在房子没有被没收,家里现在有困难想把房子卖掉,请问可以吗?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手续,还有就是房子还在按揭. 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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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其配偶的部分是可以被处分的,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告的那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是要全部收缴的,被判处没收财产后,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那一部分是不能没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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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不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次这个房子是不是个人独有的财产,第三卖掉房子得先清偿银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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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