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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小额借贷公司。前两年经营还不错,由于经营策略上的事务导致公司欠债很多,最后我们股东无奈决定放弃公司生意,但是在重整和重组之间争吵不下,请问律师破产重整和企业重组有什么区别呀?谢谢律师赐教

刑事案件
2018-03-22 12:32: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重组是公司本身主动的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引入第三方资金以挽救公司经营。重组方式通常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如果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重整属于法律上公司破产后的救济措施之一,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重整计划是由债务人提出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通过实行。如果重整计划未通过,则意味公司进行破产程序
  • 您好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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