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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同时变更为物业服务,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请问能不能以变更后的物业公司名义销售原开发公司销售剩下的房产?

房产纠纷
2018-03-20 20:09: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属于超范围经营。
    追问:何律师你好,感谢你的回答!我们不想违反相关规定,但是我公司以后不想再从事地产业务,请教一下:目前未销售的房产该如何处理呢?
    追问:何律师你好,感谢你的回答!我们不想违反相关规定,但是我公司以后不想再从事地产业务,请教一下:目前未销售的房产该如何处理呢?法规依据?
    解答: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他们是这个行业里的专家。
  • 看你剩下的房产的数额大小,根据工商登记条例的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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