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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人事部老师找一些借口不给我们员工买工伤保险,也不给我们买其他的保险,我觉得但是单位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我想要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我又怕仲裁去会偏向单位那一边,请问一下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3-14 17:53: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
  • 2018年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就是劳动争议要先进行劳动仲裁,才能进行起诉。您单位不给您和其他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您当时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单位要为您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您就有证据可以向仲裁机构证明单位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仲裁机构很有可能会得出您所希望的结果。仲裁机构是中立的机构,不会偏袒哪一边,只要您证据充分,那么您可能就得到满意的仲裁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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