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之前在法院因某事打啦官司,在文书出来的之前,可己为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没有新证据推翻的情况下,法院直接撤销了己为仲裁机构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请问法院作出撤销的决定合法吗?仲裁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其它综合
2018-03-14 16:51: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裁定一般在裁定做出之日起就生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话,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的起诉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般15天内生效。如果是经济仲裁,作出或收到就生效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