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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撞到人,我全责,对方只是一只脚的脚子骨头裂开一点,我答应医药费全包,在给他两个月的工资他不肯,现在要起诉我,法院会怎么判,起诉费要我出吗?要出多少,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3-15 16:55: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追问:对方没有住院也要护理费吗?也达不到残疾,一两个月就可以康复的,原来是在人民医院治疗的,后来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到私人的小诊所拿药,在人民医院是有开好药的,这样还要出私人诊所的药费吗?谢谢!
  • 看交警责任书里的定责。你有保险吗?诉讼费也会按责任分开承担的。具体咨询可以加我微信
  • 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报交警报保险,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作为后续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交通事故受伤一方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造成伤残的,应当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上述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需根据事故责任、住院情况、伤残等级及被扶养人情况进行计算。如需帮助可电联或加微信,手机微信同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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