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写的是二儿子和小儿子名字,买房子的钱是老人拆迁费,老人过世的话,大儿子和大女儿有资格分房子吗?大儿子和大女儿未尽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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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份额的,登记在二儿子和小儿子名下,视为已经送给他俩,大儿子和大女儿没有份额。如需委托律师,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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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以房屋的产权证为准,老人生前的赠予是有效的,房屋是二儿子和小儿子的不是老人遗产,大儿子和打女儿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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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在世已处分的,其他人是没法要求分割的。可以请律师代理诉讼的,争取利益最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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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资格分,属于二儿子和小儿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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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没有一个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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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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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房产已经登记在二儿子和小儿子名下 那不能作为老人的遗产来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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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情况,房子应该属于二儿子和小儿子,与大儿子和大女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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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拆迁款购买的商品房还是直接分到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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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可以分。如果证明拆迁费有属于大儿子他俩的可以主张或者主张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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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二儿子和小儿子名字没有老人名字的话,不属于遗产,不发生继承,其他人没有资格分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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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