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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贷款了13000元,一共24期,昨年我已经还了8期,后来因为我出了严重车锅事故住了几个月医院就忘记还款了,现在律师事务所发信息给我说我已经被**起诉了,让我一次还请可是我现在确实经济困难还不了,请问我余款还能够申请再分期还款吗?

债权债务
2018-03-13 16:35: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确实被起诉了的话,你积极应诉就可以了。在庭上你可以向法院反映情况,申请或是要求分期还款
  •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限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过程中被告不存在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的情形,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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