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2015年7月10开始,对方诱骗我帮我买经济适用房,对方知道我们是外地人,竞然在外地人不好在夲地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诱骗我们,前后拿了16万,另外有两万五千没有打收条,16万打的是2016年元月24号购房款,几年了没有拿到房,现在他们夫妻又承诺我五个月后拿到房,如果拿不到买一套给我按市场上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算100平方,多余他们给,这是一段录音,律师你说是信还是不信?另外,2015年8月7号已经打到无房证明,8月17号又收回,说是房管局要的
解答:个人认为,根据相关的政策,经济适用房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否则可能购买的资格是无效的。另外如果要办到你的名下的产权,可能还要补交很多的费用。建议你慎重考虑。
追问:我买了个二手房,对方房产证上有贷款没还清,他写了个承诺书给我,一个月左右贷款还清,房产证过户给我,对方签字,按了手印,这有效吗?
解答:要慎重,关键是承诺,不履行的情况下比较难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