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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我的女朋友关系很不好,我打算和他解除目前的这种非法同居关系,但是毕竟在一起已经住了四年,我们两个人之间有很多的共同财产,其实主要就是3万块钱的银行存折以及这一套房子是我们一起买的,请问一下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呢?

婚姻家庭
2019-07-15 17:58:0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最少同居财产分割,参照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也是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同时需要遵循保护弱者原则。对于个人财产就不参与同居之后的分割。认定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的原则,也参照婚姻法的规定。
  • 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因此,为了惩罚“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者”,切实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非法同居财产应该特殊处理,不能完全与处理双方无配偶同居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样。
    许多人误以为非法同居财产和离婚财产一样等分处理,其实对于非法同居财产,应该特殊处理,这样才真正做到法律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此类财产的分割争议很大,假如辩论阶段没有提供有效的依据,则法官有可能不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因此这类财产分割案件建议您找律师帮忙。
  • 同居财产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 你好,根据我国的民法的规定,如果你需要解除这个同居的关系的话,那么,你们自己去协商解除就可以的了,另外,你们同居的期间的财产,可以自己去协商去分割,可以对半分得,具体你们自己约定,约定不成,可以去诉讼解决的
  • 同居期间的财产以个人财产为原则,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经营、共同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 您好,现在不存在非法同居一说,因解除同居关系时产生财产纠纷法院是可以受理的,您可以联系我们帮助您起诉分割财产
  • 如果能够证明是共同财产,那么就平均分割。房子是谁的名字呢
  •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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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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