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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结婚了,但是由于我的老婆,有很多的妇科疾病,所以他不能够生孩子,对他的身体损害很大,我们两个人经过商量,最后打算去收养一个孩子,我想知道一下现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应该怎样做呢?

婚姻家庭
2018-03-12 16:48: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要收养孤儿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您的收养申请;您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您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您的体检,证明您的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您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您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如果您收养福利院的孩子,您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你好,根据我国的民法还有收养法的规定,如果你需要收养孤儿的话,那么,首先你是需要得到孤儿院的同意的,另外,你需要带上申请书,还有你的身份的证明,去到这个民政局去申请办理这个登记收养的手续,就可以的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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