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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的租房合同未到期,现在房东把房子卖掉了,新房主未履行租房合同,他要涨房租,他这样是不是违法行为呢

合同纠纷
2018-06-19 23:09: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当按照原来的合同约定执行
    追问:如果新房东拒绝按原来的租房合同执行,我不加房租就要我搬家,原来的房东又向法院起诉我要求赔偿我的损失,我能拒绝原房东的赔偿,要求他们按原来的租房合同执行吗
  • 房租到期的话想住可以跟房东续签租房合同,协商后就继续交钱住 ,不想住就可以退房了。
  •   在找好了房源,一切条件都满意后,最后一步则是签订租房合同了。在签订合同,不要忘记登记备案。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房东在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果又有他人愿出更高的租金,有些房东在利益驱动下,往往会找借口与老房客解除合同,再把房屋租给后来人。而由于前一个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所以即使上法庭,也不可能胜诉。所以,签了租赁合同,别忘了去登记。  此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登记还可以保证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房客仍可继续承租。这样便可以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房客的权益。  需要注意: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二、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三、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是维护双方权益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谨慎对待。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如果有租赁合同的,那么根据租赁合同处理纠纷事宜,约定支付租金时间超过没有支付的,老板应当支付。3.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工人非租赁合同当事人,所以不应该承担租金支付义务。4.老板已经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们不用负责,可以搬走,让房东起诉老板即可。5.该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警方不会处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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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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