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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准备申请仲裁,因为我的单位在我受了工伤之后否认与我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虽然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在单位以及工作了六年了,单位的领导同事都和我非常的熟悉,我想请问一下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划分的,需要由我来证明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纠纷
2018-03-11 19:41: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划分主要体现在: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的划分有如下三点: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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