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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5年半,今年八月分已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现在2018年1月遭公司经营不善裁员,我也被裁了,请问公司单方面的解除合同对我该是怎么样的赔偿标准?赔偿我所得的经济赔偿是多少?究竟2018最新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
2019-05-27 11:19: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还有民法的规定,这个劳动合同中的违约的赔偿的数额,你们可以自己去协商约定的,只要你们不超过这个法定的,你们的合同中的标的的价值的百分之30,就可以的了哦,另外,你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这个百分比就可以的了e
  • 1新劳动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如果你没有以上情形,单位提前解雇你就属于违约,需要支付你双倍的赔偿金。赔偿金这样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合同08年6月到期,那么从新劳动法实施起计算,应是6个月,单位应支付你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2如果合同期满,单位不与你续约,也需支付赔偿金,你合同08年6月到期,那么从新劳动法实施起计算,应是6个月,单位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 依照法律规定,假如需要提供的证据是由用人单位保存的,劳动者提出该项证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法院应采信对劳动者有利的证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我国的民法还有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们的合同是有约定这个违约责任的话,那么,就按照你们的违约责任去赔偿,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那么,你们可以协议赔偿的标准,不超过合同的标的的百分之30,就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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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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