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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达成了协议,我们现在离婚,然后孩子归我的老婆抚养,我每个月给1000块钱的生活费,我觉得我做的已经够好了。现在我的老公说离婚的房子是归我一个人所有但是现在我们离婚之后他根本就不配合我过户,所以我想请问律师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呢?

民事相关
2018-09-24 14:54: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你好,如果已经离婚的话,并且这个房子要进行过户的话,那么您是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一直不同意的话。那么您可以根据当时离婚的相关判决结果,去要求对方过户,如果还不配合,那么可以委托律师去进行诉讼处理。
  • 可以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本人有代理此类纠纷的经验,可以来电详谈。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 离婚了房子判给一方,需要离婚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归谁这房子),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析产过户,重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其他税费缴纳。,你的情况,需住房还清贷款没办理完毕购房合同标注名字的房产证,之后,你俩再一起去办理析产过户,。
  •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协议离婚的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当事一方不配合过户的,没有强制执行力,需要以离婚后财产纠纷向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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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