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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住在二楼,但是最近我们楼下一直在装修,笑声十分大,而且不是在正常时间进行噪音干扰的在我想问一下这种噪音干扰我能不能报警,警察会不会帮我处理呢?噪音扰民打110有用吗?打了110会出警吗?

损害赔偿
2018-12-01 17:32: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的条例的规定,这个装修扰民是在公民的休息的时间的话,那么,公民是可以去报警出来的,这种情况,警察一般都是需要出警的,因为这个是属于治安管理的规定的,如果对你造成损失,你可以走民事赔偿的
  • 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    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 当市民遭遇噪音扰民之类的事情,便可拨打110报警,民警将赶到现场对肇事者进行警告,如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则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200至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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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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