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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上次去我朋友家里做客,我看了他的房子很不错,但是她告诉我她那个是公房我想给他买这个房子,但是我不知道他这种公房能不能交易?公房是能不能慢慢的你能告诉。问问大家,什么是公房啊?公房可以买卖吗?

房产纠纷
2019-05-16 22:13: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房性质属于单位或者行政机关享有所有权,职工个人享有使用权的一种房屋性质。说明你朋友对他自己的房子并没有处分的权利,但是不代表公房不能交易,因为他有所有权人就是单位或者相关行政单位,您与朋友达成合意之后可以去找到拥有所有权的单位,经过其同意之后可以进行公房买卖。
  •   公房买卖流程  一、买卖登记  卖方应携带房屋的有效产权证、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买方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二、价格评估  卖方可委托交易中心评估并支付评估费,交易中心上门实地勘察评估时,卖方应给予必要配合。评估后交易中心为卖方出具《房屋评估咨询意见书》。  卖方也可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三、买卖委托  买方或卖方正式与交易中心签订《房屋买卖委托协议》,买方向交易中心支付服务定金。  四、成交  买卖委托后由交易中心业务人员为客户推荐房源或寻找买家,陪同买方实地看房。  双方成交后,到交易中心正式签订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并分别向交易中心支付中介服务费。  五、办理交易手续  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交易中心代办有关交易手续,包括立契过户、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   哪些公房不能买卖: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  (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  (4)有所有权纠纷的公房。  (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
  •   公房买卖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公房不是随便想卖就能卖的,公产房交易步骤必须要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只有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准予出售。
  •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这个公房的意思是公有住房,也就是国有住宅,这种房子不论是可售类型的还是不可出售的类型的,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的,所以,如果你购买的话,那么,你只能是获得这个房子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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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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