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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了没有办里结婚手续,还应该退还给男方彩礼吗?

婚姻家庭
2018-03-09 09:10: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应当退还相应的彩礼,,,
    追问:我们2015年6月办了酒席。一直到2016年3月一直在一起,后来吵架后,他没有再给一分钱生活费,每次打电话就是恐吓我。他父母也从来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到今年年底也就是2018年2月份我给他一万块钱说好的私了。现在他又起诉我退彩礼。我还应该退给他吗?
    解答:这样退还也不多
  • 彩礼,退回部分
  • 有孩子吗?
  • 法院会综合考虑已同居等情节,酌情裁判,一般不会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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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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