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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刚入职的职场小白,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有一节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其他的我觉得都还好,我就特别关注医疗保险这个事情,现在大城市看病难就算了还贵,我想请问一下2018最新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什么?我可以多交吗

劳动纠纷
2018-05-11 22:41: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7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70元;
      2、60-69岁人员: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35元;
      3、19-59岁人员:每人每年2900元,其中个人缴费720元;
      4、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
      例如现行东莞职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用人单位11%,个人缴费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上述意见供参考)
  • 工作中缴纳的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是属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险别。
  •    医疗保险金一般分为:住院医疗、意外医疗。即因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或因意外伤害住院赔付保险金。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下月1日起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医疗待遇、规定的其他医疗待遇以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参保人个人自付。参保人为保健对象的,其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的解决渠道,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交月的下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部分除外,可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另外,因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基本医疗费用补助。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将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横向”社会共济保障和“纵向”个人自我保障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的长处,也有利于发挥个人帐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容易为广大职工接受。这种医疗保险模式,符合中国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 医疗保险中,单位缴纳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您的医疗保险是由您单位帮忙缴纳,这属于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是一部分由单位,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这两部分共同缴纳的。其中,您个人缴纳2%。.至于具体的缴费数额不同地区之间都会有所不同。您可以多交,多交的会用于下一年的缴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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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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