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事被辞退了,平时我们的座位都是互相挨着的,也有挺多交流,遇到麻烦的是胡都互相帮助,他做的挺不错的,但没想到昨天接到通知竟然被辞退了,我有点为他鸣不平,但是我改变不了什么,想帮他问问公司辞退员工社保补偿3个月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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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和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个月,少于六个月按半个月计算。因此辞退员工赔偿3个月社保的说法并不正确,与此同时,你的同事还可以选择不要赔偿金而要求用人单位继续雇用自己,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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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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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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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辞退,也就是解除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自己缴费,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其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情形的,可以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补缴,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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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说的社保补偿三个月确实没有听说过,当然也可能是您理解错了。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按照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另外,失业后,可以按月从失业保险里领取一定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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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应给你赔偿,如不赔偿,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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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是指未扣缴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和其它费用之前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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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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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