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了一个传媒公司的模特艺员一年的合约,合约里面约定对方公司将会对我进行个人形象包装以及推广,但是呢,由于我没有过艺员的经验,所以为了更好地能给我做好个人形象的包装和推广工作,以便后面好接单。比如一些小的广告拍摄工作啊。为了接洽广告商,因为本人没有个人形象的平面照,硬照,所以说是那个硬照在他们公司拍,收取了1980的费用,(有收据发票)说是7到10个工作日寄到住所。还有就是公司这边说是会对我进行一个艺员的培训,会收取19800的培训费用。(有收据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我就是想咨询这样一个问题,首先,这样子是合法的吗,是诈骗吗?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接受了他们公司的培训,导致我一年的接单量很少,请问这样是不是视为他们的推广工作没有做到位。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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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追问:就是说甲方公司会对乙方进行形象包装定位推广,说我们是属于合作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就是接到单子1000以下的他们甲方公司不收取经纪费用,1000以上的抽百分之30的经纪费用,5000以上的抽百分之25。就是说如果有活动或者广告的话,会提前3到5天通知我,看我自己选择参加与否。如果确定参加了,就必须来,如果没有到,就是会给厂家那边赔违约责任。合约里面也写了,确保所有的工作内容都是健康合法的。我现在担心的是他们把合约签了,然后走法律漏洞,完了后不给我接单,或者接单量加起来都赚不够培训费用。就是担心他们走这种法律漏洞来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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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