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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的爸爸买了一套安置房也和房东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合同。但是听说如果要得到安置房的房产证的话还需要首先进行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我想请问律师这个公证是必须的嘛?如果需要公证的话那么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流程应该怎么走?

刑事行政
2019-06-25 10:55: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不需要公证的,一般情况下是公证处不会受理你的公正。因为根据公证处的规定公证处的公证也是有一个范围的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你可以寻求律师给你进行见证。安置房买卖合同不是说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而是这个合同本身是否有法律效力。
  • 您好,建议去房管局咨询,是否需要公证。
  •  公证处办理公证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件在会员登记处登记。  2、凭会员编号在咨询台领取排队编号。  3、等待叫号。  4、持会员编号条面见公证员。  5、填写公证申请表。  6、公证员审查申请表及您提供的相关材料。  7、确认受理您的申请后持受理通知单到收款处交纳公证费。  8、将交费收据第四联交公证员,保留第三联作为领取公证书凭据。  9、持交费收据第三联及受理通知单在出证日到发证处领取公证书。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

    作为买方需要注意: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公证合同是不能代替房屋过户的,建议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首先,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权利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物权法》规定了公民对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所以已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形式上来讲,双方已经完成了房产交易,但由于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买房人还没有完善法律程序,没有真正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原房主到房管部门重新申请补办房产证并将该房对外进行抵押等。
    公证时一般要带的是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关系证明和与公证有关的证明证书等,如买卖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
  • 安置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去公证的,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公证可以防止一方可以反悔。或者是加价这种情况,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书以及房屋产权证书的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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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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