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年初的时候,我把我的一处一居室赠与给了我的女朋友,当时我和她感情很好,随后她要求办理公证,也去公证了,但是我们现在分手,我想问一下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不可以?

刑事行政
2018-02-28 16:32: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来说赠与且公证了是不允许去撤销的,但是房子的话,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需要看您是否已经将房子过户给您的女朋友,如果已经过户,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就属于她,您是不能撤销的,除非能证明您是受胁迫,欺骗等。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对于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办理了公证是不支持撤销的,但是对于房屋来说,房屋的所有权交付是以办理了过户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因此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的话,这个房屋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 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要具体看下你的赠与合同。
  • 通常,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但是受赠与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或者不履行赠与,1,严重侵害你及你的近亲属;2,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3,你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你的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 已经办理公证的无法撤销。。。。。。。。。。
  • 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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