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问题是我出租了一套房子给李某,签约了合同,为期一年,还剩下最后一个月的时候那人拿了合同跑了。也不主动联系我和我说明情况。现在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也没交,请问合同违约终止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有哪位律师朋友可以帮帮忙,十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18-02-28 17:38: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解除该合同。这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了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这五种情形是在合同没有办法履行的情形下,办案机关才会判决解除合同。这样做的目的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你所要主张的权利需要建立在相应的在证据基础之上,建议进行调查相关证据,帮助你争取法律上的最大利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之前签订了合同,因此若合同上有违约的相关处理或者是发生纠纷后该怎么处理的按照合同上的步骤进行处理,若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多少或者是纠纷的处理方式,则可与合同的另一方积极协商。合同未到期,首先违约的一方将承担着一定的违约责任,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如果对方提前一个月跑了,由于合同即将到期,故你只能要最后一个月的房屋租金。
  • 您好,可以协商的
  • 单方违约,应担赔偿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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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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