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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我现在的丈夫半年前结婚了。但是我是迫于无奈才跟他结婚的,当时我爸爸生病。还欠他们家很多钱,当时他说我要是嫁给他他可以不再要欠款。而且还能给我爸治病。后来我才知道还有可撤销婚姻这个说法,我想请问一下,可撤销婚姻必须去法院认定吗,谁能告诉我一下?

婚姻家庭
2018-02-26 10:41: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申请可撤销婚姻有两种程序,第一种是行政程序,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第二种是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撤销婚姻的案件并宣布撤销婚姻。要注意的是,申请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只能是你自己,并且申请时效是在一年内。
  • 你好。可撤销婚姻不是必须去法院认定的。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我国法律上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二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以,去法院认定可撤销婚姻并不是唯一的途径,你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认定。
  • 你好!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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