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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表弟继承了他父亲的一套房屋,但是他去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的时候,被告知继承要办理公证才可以,如果没有办理公证的话,就不能够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我想请问一下继承人公证书如何办理?应该去哪个机关办理呢?要带什么材料呢?

继承
2018-06-02 11:20: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需要办理公证,只是办理公证之后效力会更加的强。如果是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的话,那么就一定要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这样才可以拿到房屋的房产证。公证书是需要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应该带的材料是申请书,申请公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   申办继承公证应向公证员提交以下材料:  ⑴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⑵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⑶被继承恩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储蓄单、记名股票等。  ⑷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应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⑸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⑹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或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判决书等。
  •   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只要当事人手续证件齐全,公证处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后15天之内出具继承公证书。  《公证法》规定: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需要去办遗嘱的地方是司法局的公证处。需要带的申请材料是他父亲的去世证明,他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还有就是,遗产继承估值等,因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需要缴纳继承遗嘱的2‰的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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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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