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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爸爸过世了然后你的妈妈也不在了,但是有一个母亲的,还有你的兄弟姐妹。那么你父亲遗留下来呢?那些财产就应该分成5份,你,你的奶奶,你哥哥还有你两个姐姐各一份。但是还要看你们是否对你父亲尽了抚养义务,要是你们尽到了抚养义务的话,那么分遗产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应的继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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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定继承人一般应当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依您说的情况,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其父母、妻子、女儿、儿子五人。对于遗产一般平均分配,法定继承人各分配1/5的比例,你们也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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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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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他之前虐待父亲的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剥夺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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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为出生的胎儿,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等。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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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做析产处理,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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