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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协议房子给孩子,孩子由母亲抚养。现在女方要求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并以男方影响孩子上学为理由要求男方搬出去居住。目前房贷还是男方在偿还,请问男方有没有居住权?女方这种要求合理吗?如果女方起诉有什么对策?另外,房子过户给孩子是否可以增加附加条款,要求房子只属于孩子所有不能再过户到女方名下?

民事相关
2018-02-25 11:35: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没有还清之前,不能过户,男方有权居住。
  • 具体情况!
    追问:男方是不是有居住权?女方让男方搬出去没有依据。
    解答:已加
  • 请告知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来为你们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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