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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7年9月份和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当时约定等尾款付清之后就交房,我这边是按揭买的房子,上个月银行把尾款打进了卖方的账户,但是现在卖方却迟迟不交房,说是时间太久了现在房子涨价了,要我们加钱才愿意交房,我想问一下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吗?买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呢?

房产纠纷
2018-02-23 09:30: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卖方迟迟不交房,而且擅自提高房价,这是违约的表现。我国在民商事领域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约定优先,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因此,如果你们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的条款,那么就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来进行处理。
  • 您好,卖方不能按时交房,如果合同有相关规定,那么对方便是违约了,可以对对方进行索赔,一般违约金如果有协议的话,一般是定金的两倍。如果没有可以直接去起诉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相关正当合法权益。一切以合同为准。
  • 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呢,详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