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表弟,因为他打算买一辆车子,所以跟我们借了10万块钱也写了借条的,但是当时在民间借贷合同里面没有规定利息,现在它已经超过一年没有还我们钱啦,也没有给利息,我们想知道民间借贷合同逾期利息是怎么计算的,逾期一年的情况,逾期利息要给多少呢?

债权债务
2018-11-21 15:04: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你们所签订的借贷条款来说,如果并没有规定写明具体的利息的话,那么您表弟是不用交付利息的,只需要偿还本金即可。而也不知道在你们的合同当中是否有相关的逾期滞纳金规定?若无明确规定,那么您的表弟也是无需要缴纳逾期违约金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利息只要不超过银行的四倍就受法律保护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受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案件受理:(一)货币借贷纠纷;(二)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借贷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之一种,但为遵从民间习惯和司法实践,将自然人之间及其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称为民间借贷纠纷。
  •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确定民间的利息一般不能超过24%,超过部分属于自然债务。但是超过36%的属于无效的。对于合同逾期的利息,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内容而定,双方可以意思自治,但是不能超过36%,超过的无效。
  • 你好,逾期是应该给(jǐ)付利息的,按年利率6%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