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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高管,拥有者一份身边亲戚朋友都羡慕的高薪工作,但是风有不测风云,由于近几年电商市场竞争激烈,朋友面临企业解散危机,所以想替朋友了解问下关于2018年最新中外合资企业解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2-18 11:28: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中外合资在法律规定上比较零散,有些可以参照其他相关的法律条款。针对中外合资企业解散的规定,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2条的规定,合资经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1)合营期限届满;(2)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5)合资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6)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
    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当提出解散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解散的相关规定这怎么样的问题,这个我国法律规定了中外合资企业解散的发嘀咕条件是合营的期限已经满了,或者是发生严重的亏损,或者是合作的一方不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亦或者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继续经营,还有就是没有达到一开始约定的经营目的,没有前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