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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我想起诉对方违约。我与对方约定好房子交易,但是最后他又反悔了,说房子不卖了,我们合同都签订了,但是他说他有办法不卖,我要怎么进行起诉呢,他是违约的,希望律师告诉我。

合同纠纷
2018-05-29 09:38: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议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起诉。如果对方不交房的话,在合同已经成立生效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在一定情况下当然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谢谢。
  • 交易进行到哪一步了呢
  • 起诉前应该准备什么

      1、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要件。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卖方夫妻的结婚证复印件(交易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查询单(列房产中介为第三人或被告参加诉讼)。

      2、带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房地产权证;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

      3、其他证据材料。

      定金收条;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完税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交易房产尚有按揭);空户证明;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存量房过户预约单等。

      当事人根据自己情况明确诉讼请求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诉讼请求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或实际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但守约方可以选择对己有利的其中一项来主张。

      另外,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7条规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除双倍返还定金外,对解除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结合司法实践,可综合考虑守约方的成本支出、房价上涨等因素确定实际损失。

      2、继续履行合同,主张迟延履行违约金。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约,在不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除外情形下,买方可诉请要求继续履行。

      实务中,法院最终是否支持继续履行诉请主要会考虑以下几点:

      (1)继续履行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具体包括卖方是标的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人、标的房屋上不存在他项权(卖方能够涤清除外)、该房屋不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包括查封等事项);

      (2)买方有能力支付剩余房款;

      (3)生效判决执行的可能性;

      (4)买方不放弃并积极主张要求继续履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买方在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的同时,可以按照合同对迟延履行违约金之约定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你好,你是可以拿着你们的房屋买卖协议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话,你可以先自己写一份起诉状的,然后带上你们的协议,你们的所有的资料等等去法院起诉他违约,但是,你只能起诉他违约,没办法起诉他让他一定履行你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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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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