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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我的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自己也不是很懂、现在我因为个人追求的原因,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的问题,我可以得到赔偿金吗?如果可以得到的话,那又能够得到多少呢?

劳动纠纷
2019-05-10 10:27: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只需要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要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应当是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跟工作年限有关系,工作满一年就增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自己申请解除的没有
  •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公司解散,员工应获得赔偿金,公司可以优先安排员工。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建议先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201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需要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哪一方主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所不同,您作为劳动者主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和用人单位协商才能有经济补偿金,否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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