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今年刚刚毕业,然后就去了新单位报道,因为我是在试用期内,结果就才试用期里面的第三个月,我就被单位人事部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单位这样解除和我的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劳动纠纷
2018-02-14 00:20: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发现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第三,劳动者严重失职,并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第四,劳动者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第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完成不了本单位给的任务的。
  •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等书面文件中约定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2、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3、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工会同意的书面同意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