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爸爸是工人,户口在宣武区;妈妈是农民,户口在丰台区。79年结婚,共同出资在妈妈户口所在地,申请农民土地盖房。1980年,我出生,随妈妈户口。妈妈2000年去世,01年拆迁。分得一套两居室、一套一居室。房子是我的名字。我和爸爸一起居住两居室。2002年,爸爸再婚。继母带一个女儿和我们一起居住。2004年,爸爸把继母以及其女儿户口转到宣武区,和他的户口在一起。他们在那里有两间平房,正在出租。继母不照顾我的生活,并不礼貌对待我的朋友。请问我是否有权利独自占有两套房子。能否强制将继母和她的女儿请出我的房子。

婚姻家庭
2006-07-06 06:52: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