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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0日,平顶山市叶县某某村二组发生幼童溺水死亡事故,当时四名女孩在村边一处无警示标识,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水坑上沿冰,不甚冰破孩子掉入水中,随后大人发现将孩子们捞出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村里也不出面解决,池塘是有人承包管理的,承包着与村里签有承包合同,但时间太长合同村里现在未能找到,承包着也不出面解决,就是想问问此事该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18-02-03 23: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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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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