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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是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给女儿,产权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但主贷款人是男方,女方是共同还贷人。如果离婚,男方自愿把房子给女方,如何证明?是写离婚协议就可以了吗?贷款那里要如何变更?女方有工作,但发的是现金,没有银行流水,如果没有变我是怕男方以后拿这事来反悔

民事相关
2018-02-03 14:39: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的咨询问题,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离婚的时候选择诉讼离婚,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标准的,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贷款人无法变更,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处理方式,给卡你每个月存钱或者转账就可以了,保留存钱或者转账的凭证就可以证明是你的了。
  • 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我知道是共同财产,我问的是离婚后
  •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帮您起草房产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和指导房产过户的。
  • 写离婚协议,最好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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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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