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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工程项目(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未购买工伤保险)在15年底出了一例工伤(经调查了解为工人自己失误锯伤手),因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受伤工人遂申请了工伤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并提交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要赔偿十多万,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不终止劳动关系并给员工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可否不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企业还有哪些能合理争取自身权益的办法?

劳动纠纷
2018-01-30 17:59: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终止合同,可以暂时不支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但在以后解除合同时仍然需要支付这两项费用。意外保险可以由单位向保险公司报销。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上诉,由于你提供的材料也不全面,有补偿项目,对方要求的项目不一定都支持的,要看你们如何否定掉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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