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7年三月十五号进去现在的公司,当时签订的合同工资是4000元,实际工资为一万元,老板说每月发八千,现金支付的,还有每月两千年底以年终奖形式发放,我担心以防万一,一直催老板再签一份薪资补充说明文件,老板一直推脱,直到12月9日签了一份薪资补充说明,该内容是这样的:
1,每月实发工资8000元人民币。
2,保证我年薪12万,不足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补齐。
3,年薪不代表最好收入,以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做相应上调(以项目奖的形式发放)。
可是现在要过年了,老板不给我每个月2000,也就是24000元说不给我了,说公司亏钱。
我现在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