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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员工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右手手指除大拇指右手另外四个手指烫伤压伤,一直都是在浙江温州专科医院治疗,到目前为止已经截了3根手指(挨着掌根截的),食指现在正在观察中,拇指没有事,想咨询一下,目前这个情况属于几级残废,如果食指也保不住的话,又属于几级伤残,要怎么赔偿。如果截肢治疗好了,员工提出要做美容修复(把脚趾接到手指上)我们还需要负责吗?这名员工未婚,今年19岁。

劳动纠纷
2018-01-28 23:07: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或者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这种情况属于六级工伤。六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大致不需要,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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